博学多才的“仁义之士”燕肃

    中华燕氏网 2018年9月9日 燕飞编辑


    燕肃:(公元961——1040年)〔北宋〕字穆之,一字仲穆,祖居上谷,青州益都(今山东益都)人。后徙家曹州。文学治行人称,缙绅推之,胸次潇洒,巧思过人。真宗大中祥符(1008-1016)间进士,官至龙图阁直学士,以礼部尚书致仕,人称“燕龙图”。学识渊博,精通天文物理,创造指南车、记里鼓、莲花漏等仪器。著有《海潮论》,绘制海潮图阐述潮人称汐原理。工诗善画,以诗入画,意境高超,浑然天成,为文人画之先驱。善画山水寒林,与王维相上下。

    燕肃生于五代末北宋初,那时兵荒马乱,民不聊生。肃六岁丧父,少年孤贫,仅靠母亲给人家浆洗缝补,做零活维持生计。肃少年有志,发愤读书,没有钱向他人借书自学;白天干活晚上自学;稍大后边帮工边拜师求学。由于他天资聪颖,又勤奋好学,学业日益上进。近不惑之年时,来到陕西凤翔清官寇准的府上,先是在府内当了一名小吏。寇准见其为人正直,且学识丰富,荐他做了一名掌管府内文书的工作。此时的他虽有了明师指教,但仍然是边工边读,坚持自学。功夫不负有心人,终于在四十六岁时,考中了进士,成为国家的才俊。

    燕肃为官廉明,每到一地,总是先了解舆情刑狱,下察民生疾苦。当他发现县衙设置了几名传讯被告者的专司衙役,而这些衙役下乡时,经常对原告和被告敲诈勒索,贪婪受贿,从而引起审讯中的徇私舞弊,极易造成冤狱。燕肃决定要革除此弊端,他以关心民疾为由,顶住了各方面的压力,坚决进行革新。他颁布新规定:“削木为牍”代替衙役。具体做法是,书其姓名于木牍之上,让原告持此木牍通知被告,原告非常认真,被告不敢懈怠,如被告不按期到庭,则要受到惩罚,故而审讯时相关人员都能按时到衙,无需专设传讯人员。革除了用衙役传讯之害民弊端,受到广大民众的拥护。

    燕肃在任考城(今河南兰考)知县,河南通判,提点广东西路、广东南路及殿中侍狱史等职,处理众多刑狱中,发现了判处死刑执行斩决的案犯中,有不少冤案:有审判者的主观臆断;有贪赃枉法冤枉好人者;甚至有的代人受死……燕肃觉得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,出于爱民之心,奏请皇上“凡判处死刑,必须慎重”。建议:凡处以死刑的案犯,均可以上诉,任何人包括各级官员不得阻止。对上诉案件必须认真复审,不可一经判处死刑就“斩立决”,要过一阶段,经过复审后再行处决。皇上采纳了他的奏义,一时上诉的人很多。燕肃在参加复审中,明察案情,着重证据,对有冤情的案件,不管牵涉到什么人,一律秉公判断,铁面无私,不畏权贵,不怕报复。不仅解救了一批被冤屈的好人,还严惩了那些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陷害好人的官员。尽管得罪了一些人,却使许多冤狱得到了平反。

    王安石曾写诗“奏论谳(yàn)死误当赦,全活至今何可数”,赞燕肃革弊立新所做出的巨大功绩。欧阳修称其“为人宽厚长者”,王安石称其“仁人义士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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